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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博士招生简章

社科院和福师大联合培养


2020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基础上,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人才培养与国情调研基地(福建师范大学),通过“推荐考核”、“公开招考”两种招生方式招收部分“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并进行合作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态度坚决、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厚、解决中国实践问题本领高强的复合型高级专门理论人才与教育教学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三、 学制、毕业及就业


(一)学制三年。

(二)录取考生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的培养要求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公共课(必修)、专业基础课、限制性跨学科课、选修课和学位论文写作原则上在福建师范大学教学基地完成。在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合作培养的博士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施双重管理,学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档案、户口、组织关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在读期间,合作培养博士生享受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同类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学费、奖助学金待遇。

(四)在职在编的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学术型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录取考生,毕业就业按国家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四、奖励鼓励措施


(一)录取考生免收学费。我校按照5万元/生标准提供合作培养经费,经费使用范围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考生免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在读三年期间住宿费。须严格遵守和服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住宿相关要求和安排。

(三)录取考生享受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生活补助。

(四)录取考生参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国情调研,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助。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2020年1月2日。

(二)报考要求及报考程序: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0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信息http://www.gscass.cn/html/news/2019-10-28/15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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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排版 / 李陶陶

校对 / 胡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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